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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市部署工业企业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球聚看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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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市部署工业企业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

随着新业态兴起,各产业细分领域中小微企业不断增多,“厂中厂”带来的承租单位(人员)现场管理混乱、安全责任悬空的问题日益凸显,形成新的安全生产工作盲点。对此,近日泰州市在泰州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

一是高位推进,化解现有“存量”。市安委办牵头印发《工业企业“厂中厂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》,由工信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住建、城管、消防、市场监管、商务、生态环境、应急、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、联合整治。由属地政府加强“厂中厂”合规性管理,对违法违规、无证无照经营、违法建设、违章搭建,坚决打击和整治,确保整治取得实效。

二是联合把关,防止后期“增量”。在前期收集信息基础上,再次开展“拉网式”摸排,重点摸清厂房性质、准入许可、安全条件、责任主体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较大风险等信息,为精准开展“厂中厂”整治提供底数支撑。同时,试行租赁双方报备制度,第一时间掌握了解相关信息,加强入驻生产前安全指导,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生产。

三是分类整治,提升安全“质量”。在排查过程中,同步对“厂中厂”进行体检,根据“厂中厂”企业风险隐患特点,将相关企业分为重点、低风险、一般企业,张挂风险告知牌,标注出风险内容、风险等级、逃生通道、责任架构。开展现场管理提升行动,落实管理要求,打造样板企业,以点带面,推动“厂中厂”管理提升。

四是互联互保,防住风险“变量”。探索互联互保机制,设置“楼长”“场长”,推动实现各企业间人员信息、风险隐患清单、安全培训教育互联互通和应急预案、救援演练、逃生通道、应急物资互济互保,做到信息互享、风险互知、通道互保、应急互训、责任互担。

五是制定标准,保持长效“矢量”。在专项整治和调研的基础上,探索性制定泰州市“厂中厂”安全管理标准,进一步明确产权单位安全“第一责任人”要求、租赁双方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,让“厂中厂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,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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